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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5日 星期三

【話術】業務員把投保當「存錢」來招攬遭罰⋯

 

四、違反事實理由:

()該公司辦理電話行銷招攬及品質控管作業,以保費調漲之話術為招攬、招攬話術與保單條款內容不符、以不同保險契約比較或與事實不符之話術招攬、招攬話術易致保戶誤解,以及電視行銷方式銷售保險商品,有以「存錢」之名義招攬保險,或對保戶權益事項之說明,未衡平揭露其所應付成本。



 評:犯一堆規定「重」罰60萬,台灣被戲稱犯罪天堂真的不意外。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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