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17日 星期二

觀察年度(1995)年度之壽險保單件數&保額解約失效率情形



根據壽險季刊揭露的資料(如圖示),可進一步計算各年度「件數」與「保額」之累積解約失效率、保單繼續率(1 - 解約失效率[%])。 


可得觀察年度之各年壽險件數繼續率&保額繼續率,在投保第5年度時,已有超過一半的壽險保單發生解約失效,繼續率分別為:「件數」繼續率之49.18%;「保額」繼續率之45.62%再依資料持續計算至第20年時的繼續率情況,則分別為僅剩12.08%(件數)、6.73%(保額)的保單繼續率


簡言之,該觀察年度的壽險保單數,每100張保單中僅約12張能達成持有滿20年,投保20年只有不到7%的保額繼續率(件數繼續率不到13%,卻被業者拿來做廣告宣稱長年期儲蓄險超讚,大家真的要想清楚到底是在買保障還是在買業障。



解約失效之定義(節錄自研究報告)

解約失效率的基本觀念與死亡率類似,設某公司於年初簽發1000件個人壽險契約,觀察此1,000件契約於年度內變化情形,若年度內無被保險人死亡、全殘,有150件契約解約或失效,則該公司年度契約件數之解約失效率為15%。(依此類推)



出處:壽險季刊第110(民國87年出刊)





註:

1、壽險解約失效率目前僅供研究用(過去民眾容易透過刊物得知)

2EXCEL試算進位方式與原資料不同故略有誤差(可忽視)

3、目前規範業者僅需揭露2年內資料(保單繼續率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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