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陣子看了《超圖解投資型保單60個該懂的問題》一書,對投資型保單的收費用詞起了很大的疑惑,將書本上的費用收取方式,應用在實際各家保險公司的保單,發現一個很大的問題。
依據「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自律規範」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:「各會員銷售屬非全權委託之投資型保險商品含有連結結構型商品時,應就所連結之結構型商品標的說明下列資訊:➣五、各種費用,包含通路服務費。」投資型保單要揭露「各種費用」,這個部分就是一般保險業務員會宣稱「費用透明」的原因(相較於非投資型保單),然而真的透明嗎?其實不然。由於金管會並沒有嚴格限制統一費用名稱,導致不同公司間,有「相同(類似)名稱」可是扣款「定義不同」的問題,猜想初次碰到投資型保單的一般民眾,閱讀上肯定一個頭兩個大。
參照附表舉例而言:
一、管理費
(1)每月收取「N元」(固定費用)
(2)每月收取「帳戶價值x費用率(%)」(非固定費用)
本來只是(1)跟(2)分別收取或兩種一起收取這樣的方式,但是不同公司之間,硬是有些分開稱為「保單維護費用」或「保單維持費用」或指(1)的情形下,稱之「管理費」,而在(2)的情況下,另稱為「帳戶價值管理費」~ 嗯,到這裡,不知道初次了解投資型保單的讀者您,有沒有辦法立刻看得懂在寫什麼呢?如果可以了解,那表示您相當睿智,個人第一次閱讀時只有腦神經衰弱之徵兆產生中。
二、部分提領費用
將投資型保單中的連結標的物(一般為共同基金)作獲利了結,例如將基金作「部分贖回」時,會收取此費用(通常每年會提供X次的免費提領次數。
這個比較單純的是,它並沒有上述管理費有2個不同的收費定義,但一樣有使人判讀困惑之處。在不同公司間,有稱「部分解約」、「部分贖回」、「投資終止費」等用語。特別指出「投資終止費」這個稱呼,單純看字面,語意究竟是「部分終止」或者是「完全終止」呢?一眼看過去還真的不得而知; 此外,「部分解約」一詞,甚至讓筆者差點誤會成「解除附約」或「減少保額」之意。主管機關的審查人員也許辨別無礙,但試想,一般民眾要如何不被不同公司給搞混?
三、轉換費用
將連結標的物,如從基金A轉換到基金B,此時會收取的費用,通常一年也提供Y次的免費轉換次數。
看過的保險公司保單上,幾乎都是如此的稱呼,表示「相對統一」,但某公司在這個轉換費的稱呼上,竟別出心裁地使用了「保單行政管理費」一詞(頗神奇),實難不令人暈頭轉向了。
除了上面三個例子,表格中我們可以看到「保費費用」vs「保障費用」,同樣也是無法一眼就分別的,只看字面只會增加混淆感。那麼這麼多的費用名稱之下,「民眾到底如何解讀是好呢?」
由於名稱並沒有統一,實在很想呼籲主管機關進行名稱標準化SOP處理啊!不過,政府最近看起來很忙大概沒空,個人看法是:「直接看收費定義!」通常收費名稱項目後方,會說明並解釋如何收費,如果看不懂純文字說明的部分,一般也會載明有「範例」提供參考,一般出現在DM或商品說明書,會有一個實際案例去說明整個收費的流程,除了適合民眾利用並了解整張投資型的收費情況,相信也能大幅降低資訊不對等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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