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.7月初
因為保險員出國,所以我爸6/23出院後直到七月初保險員才來跟我爸拿資料後來,保險員表示因為102.10.23才保保險 103.06.17就用到,所以需要核定一下,以排除我們有故意詐領保險金的可能。
103.08.06
就這樣時間一天一天過去
8/6國泰人員突然拿著切結書來 說無法理賠,要我爸簽,身為認真工作的前公務員 我爸仔細地讀了一下通知書(如下圖) 發現事情不對
http://i.imgur.com/CJ9fpPP.jpg 「本次事故並非投保後所發生的疾病」
對方說我爸在101.11月及102.7月有到耳鼻喉科診所看"耳聾",而這時間是在我爸保險起始日(102.10.23)前 所以認為我爸是帶病投保,故不給付,✸我爸覺得莫名其妙 一直以來都只有因為鼻竇炎跟痰多在胸腔科或耳鼻喉科就診,✸第一次看的耳朵居然會被人家查到有其他就診紀錄,我爸✸當下拒絕簽寫切結書。
103.08.07
因為幫我爸看病的醫師下午才有診,所以我爸媽決定下午過去詢問醫師。這天上午,國泰人壽還有人打來告訴我爸說:"沒關係!你去查!醫生說你102.7月有去看耳朵"!
下午過去診所告知醫師目的後,醫師也很好心地把病歷弄給我們看,✸醫師非常氣憤表示:「我從來沒講過你這兩個時間有來看過耳聾」!他認為國泰人壽捏造了他沒說過的話,連病歷都給他們看了還亂講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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