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9月15日 星期五

【保險武士獨到觀點】2023年9月份文章列表

 


【保險武士獨到觀點】2023年9月份文章列表


1.聽說公司的員工體檢不會被查到,有體況買保險,不告知也不會有事?真的嗎?法院有查到個案

 

2.投保前2個月內檢查出子宮肌瘤,業務員說不用告知,真的沒問題嗎!?

 

3.新聞:「失能理賠爭議法官判『責任對分』超罕見!」← 判決全文節錄暨短評

 

4.醫師告知錯誤診斷結果,保戶以該診斷結果在健康告知書勾「否」,保險公司仍可解除契約?法院以「一理由」判業者可解除契約

 

5.傷害險被保險人股骨因病惡化壞死,施行髖關節人工置換手術竟失能,保險公司說是手術風險不算意外,法院「一理由」打臉

 

6.要、被保險人非同一人,終身癌症險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曾由甲變乙,之後被保險人罹癌身故,乙申請理賠,保險公司卻說變更受益人當時,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,該變更並未生效,歉難給付⋯法院:變更有效應直接給付

 

7.保險業務員離職後遭曾任職保險公司提告追佣近30萬,業務員主張雙方承攬契約約定好「涉不當招攬才追佣」、「向接手主管追佣」;保險公司表示雖無不當招攬仍可追佣,法院最終判定離職業務員敗訴!理由是

 

8.申請理賠中醫門診遭拒賠⋯保險公司說若非於化療或放療期間之中醫門診治療,僅屬調養性質,非屬保障範圍!合理嗎

 

9.要「保本型」變「投資型」,保戶提告招攬業務員與業者應連帶賠償。業務員說本來要買的就是投資型保單,保險公司也說有寄對帳單⋯法院一查發現「業者在說謊」!判定保費全退


10.某甲109年初投保,並配合保險公司要求完成體檢標準體通過,最後遭業者退件。甲向法院提告業者惡意拒保,甚至違反金管會函令未明確告知拒保理由!纏訟逾2年,法院因「一關鍵」判業者勝訴


11.因醫療院所「不實登載」健保治療記錄,導致保戶無法順利承保,保戶提告醫療院所有用嗎?來看法院怎麼說


12.銀行提告法院,向某甲追討卡債,甲雖同意尚有欠款,但不同意其中一筆銀行電銷招攬的保單消費,主張根本沒要買,且超過卡片額度扣不到,是銀行自己亂同意扣款!來看法院怎麼說


13. 保戶拖過兩年才申請理賠一定能賠?法院表示保險公司的確無法解除契約,保戶也未違反誠信濫用權利,更非已在疾病,但因「一理由」保險公司一毛都不用賠


14.壽險要、被保人同一人丙,投保後約一個月不幸身亡,受益人申請理賠,保險公司表示丙已辦理「契約撤銷」無法理賠,業務員也可作證!法院一查,發現「一關鍵」判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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