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保險武士獨到觀點】2023年10月份文章列表
4.某甲因故忘記繳費,保單停效逾半年申請復效,保險公司要求「填寫健告書+進行體檢+提供所有就醫病歷」;甲填完健告書交回,只主動提供1家醫院病歷,但不願體檢,保險公司以資料不全為由拒絕復效!合理嗎?
5.纏訟近3年⋯從「不實告知」遭保險公司解除契約,到保險公司必須理賠,關鍵之一居然是「招攬業務員跟保戶住得近」!?
6. 醫療險被保險人肝病就醫申請理賠,才被保險公司告知繳費十幾年的保單早就停效了⋯法院經查業者做了「一件事」,罕見以「違反誠信」判定保單自始不曾停效!來看法院怎麼說~
9. 甲替其所有A車投保乙式車體險,某日開車途中上起火,甲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,保險公司卻以車輛零件故障屬於除外不保事項拒賠,甲找上評議中心也判免賠⋯甲無奈向法院提告,法院改判應賠!理由是?
10. 要保人辦理變更受益人,契約變更申請資料送達保險公司之前就死亡,為何保險公司可以主張該變更不生效力?
12. 丙投保多家醫療險,一審法院查證丙的確未向A保險公司告知投保他公司實支醫療,以丙故意不通知、意圖不當得利,判定A公司不必賠;二審經查也認定丙確實未告知,但因A公司的「一個動作」改判業者敗訴應賠!理由?
14.要保人負債後遭,要、被保險人非同一人之醫療險,被保險人會因為要保人破產後遭債權人終止契約,失去醫療險的保障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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