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7月31日 星期五

當條款約定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健康醫療
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,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。
意外醫療
傷害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,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。
失能
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,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。

因為PTT保險板鄉民的發問(),加上武士發文留言出現:「理賠金不是賠給要保人嗎?」、「保單的要保人應該是姊妹們,若不是就要改,所以理賠應該要保人的名字才是⋯⋯⋯ 

2020年7月28日 星期二

團體職業災害給付保險理賠爭議



今天(0728PEOPO公民新聞報導,內文敘述可以看出當事人(即團體職業災害給付保險之被保險人)非常生氣,不過如果從評議決定書(1071109)看起來,似乎當事人問題比較大。

2020年7月22日 星期三

照護暨失能需求分析參考統計數據(20200722)


鑑於民眾規劃失能險、長照險的需求雖然逐年明顯,但對於到底該規劃多少保障額度經常感到困擾,於是決定整合報章雜誌及網路資訊彙整如圖。

短評醫療保險



無意間看到這個網頁,不過1457這四點有些爭議或討論空間。

 

1.買保險之前,是否有相關疾病紀錄:買保險之前,如果有相關疾病紀錄,無法給付!!!】

⟹ 這裡是指保險法第127條的情形,如果舊疾已治癒,依葉啟洲教授見解,即使過去有相關紀錄,契約訂立時已非現症即非屬「已在疾病」情形。 #參考:https://bit.ly/32JFX0D(內文頁91,註解3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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