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月13日 星期三

聽說「又」要停售了,到底要不要趕著買失能險?

 



在台灣,能夠讓金融主管機關(金管會)必須一邊呼籲不可使用「停售」推銷,另一邊卻又管不住只能任其暢銷熱賣的金融商品,能夠呈現此等巨大反差現象的商品,大概非「保險」商品莫屬。

 


有趣的是,保險商品停售和一般商品停賣徹底差很大。一般商品若停賣,通常以後真的「再買不到」;而保險商品多屬原內容改版,停賣後會推出「改版新品」,通常之後還是買得到。像是2020年上半年失能險停賣改版過一次,就是明顯一例。


 


失能險是怎麼變成烏龍保單的?

 

對於失能險停售事件媒體使用「烏龍保單」一詞,不免令人聯想起1997年宏福人壽(宏泰人壽前身)烏龍保單事件(請google宏福人壽烏龍保單)事件中該人壽公司推出之烏龍儲蓄險保單,肇因於精算人員計算保費上的錯誤,而過高利率的解約金引爆短期解約潮,也讓該壽險公司賠上不少代價後才解除危機。

 


近期媒體將失能險稱為烏龍保單,金管會又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全面精算,也許正是失能險被定位為烏龍保單的原因。報導指出,失能險正面臨兩大問題,一是「損率過高」導致再保公司拒保或漲價;二是「準備金不足」恐造成未來理賠困難。甚而,針對損率過高或準備金不足的說法,金管會卻並未進一步提供任何詳細數據或資訊,對於也想一探實情的社會大眾,也無從檢視該說法究竟正不正確。

 


關於本次失能險停售事件,真的能和儲蓄險烏龍保單事件等同看待?以失能險和上述烏龍儲蓄險保單相較,投保儲蓄險的保戶通常傾向短期解約,以求短期內領回高額解約金;反之,投保失能險的保戶偏好長期投保,以期未來不幸失能時持續享有保障。



換句話說,買儲蓄險和失能險的保戶,兩投保族群在心態有根本上的截然不同,將整體保險業界因失能險精算失準一事,與因特定單一公司儲蓄險精算錯誤一事予以相提並論,是否合理?頗值玩味。

 



失能險停售後,只要改買長照險就對了?

 

從去年6月份那次失能險停售後改版觀察可知,保險業者多採「取消保證給付」及「調漲保費」改版方式因應;而本次停售再改版,業者會如何調整似尚難確知!?有媒體指出,就「終身型」失能險部分或將不再改版出新,而「定期型」失能險則會持續銷售(或比照終身型?),不排除全面再上調保費、取消保證給付,或核保上只接受符合標準體之被保險人等措施因應。



那麼,本次失能險若出現上述修正,是不是乾脆只買長照險就好呢?當然不是。第一,有關損失率過高,其實也間接反映相較長照險,失能險有較高的保障啟動機會;第二,失能險是根據「失能程度附表」認定不同等級;長照險則依「長期照顧狀態」來判生理障礙或認知障礙,同時權衡「理賠範圍」與「認定難易度」下,失能險仍較符合「將錢花在刀口」的首選。

 


舉例來說,如果單純上、下肢的部分身體缺損,在失能險就有理賠空間;但同樣情形在長照險理賠上,幾乎不符「生理功能障礙」而無法獲賠。再論及「認知功能障礙」,有一說認為「失智症」只有長照險才能啟動理賠,事實上參照失能程度給付表註解可知,當失智症肇因來自「神經障害」時(失語、失認、失行等症狀且終身無法工作時),也可認定屬於失能險的理賠範圍。



 

該不該趕買失能險?請先釐清需求!

 

如首段所題,保險商品的停售多屬「改版新品」而非「再買不到」,即便這次停售,業者未來只願意主打定期型失能,對民眾而言至少不是再買不到。因此,除非確認自己的保障需求,否著沒有必要趕忙投保。



聽到保險業務員說某某商品要停賣了,要買趕快、不買可惜的情況下,就倉促之間決定投保,但卻不清楚買的目的是什麼,也不知道有沒有符合自己的需求,結果可能是每年都有買不完的停售保險⋯⋯



尤其像是定期或終身的觀念還沒搞懂,保單條款上專有名詞如保證給付、失能等級、主附約或減額繳清是什麼也沒弄清楚時,真的不建議貿然投保。


 

至於碰到親朋好友的推銷壓力不得不保,在尚未做功課了解自己需求前,原則不應購買人情保,若迫於人情必須買,可請業務員直接規劃PTT鄉民罐頭保單先入手(比業者罐頭來得有調整可能性),但務必再找時間了解保單內容,之後再針對自身需求進行保單調整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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