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發《變性前買的保險,變性後該怎麼處理呢?》這篇文後,好奇google了一下,原來現代保險雜誌有比較完整的整理文章,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閱看看。
實際理賠案例方面,找到評議中心《101評2367》過去的確真實發生過變性手術理賠爭議案例。此評議中被保險人因變性手術請領理賠遭拒,評議中心也同意業者拒賠有理。評議中心認同業者可拒賠說法如下:
(二) 經查,有關本案爭點,經諮詢本中心專業顧問意見,略以:
1、申請人於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至○○日至○○○醫院住院手術,診斷為性別認同障礙,手術內容為變性手術。
2、依學理而言,申請人之性別認同障礙可有多種治療選擇。變性手術確為選項之一。但並非每個性別認同障礙患者都會選擇變性手術。醫師及衛生署對變性手術的施行均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及評估。主要的評估除診斷的確定、病患的治療意願,還有心理狀態及手術後適應與否。就本案病歷紀錄所見是在符合衛生署規範下所施行的治療,但並不能因而認定是性別認同障礙症的必要治療。
3、依認同障礙的病因有生物學因素、心理社會因素與文化因素。但其病況表現應在青春期前後,即學理而言申請人應於16、7歲即已發病。故其病歷所述17歲即因性別認同疾病至○○○看診半年,可見其性別認同障礙應為投保前即已存在之病症。
4、此變性手術,本質上屬於外科整型手術。
(三) 依此,申請人本次因「男性性別變性障礙症」住院接受手術治療,非屬系爭附約約定之生效日起持續有效30日以後所發生之疾病,且因屬系爭附約約定除外責任之「外科整型手術」,故難認相對人負有給付手術及住院醫療保險金之責。
而關於變性後再投保是否能順利呢?
過去PTT有這樣的討論文章
看推文鄉民認為再投保也不容易(實際如何須視業者之核保規定),一併提供給粉絲網友們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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